March 27, 2008

治裝

這個標題有點學問,因為很多媒體常常誤植為「置裝」,正確寫法該是「治裝」,需留意的是「治」作為動詞的使用方式。不過雖然懂這詞,我卻很少行使這個動作,白話來說,就是「很少買衣服」。活到這把年紀,真正主動為自己買衣服,只有兩次,一次是高中為了要辦營隊,拉了同學帶我去買一條牛仔褲,另一次則是為了談生意,而買了一套西裝。那我其他的衣服怎麼來的?小時候穿表哥、表姐、母親、妹妹的衣服 (女生發育比較快,一下子就穿不下,正好給我),入學後則穿制服,偶爾家母會挑幾件 (也有用縫改的方式) 給我。中學以後,參加活動、社團會拿到若干件 T-shirt 或外套,雙親任職的單位也常有公會致贈紀念服飾的機會,而我就湊合著穿。跟我交往過的女生,雖然不見得會送我 [期待的禮物],但多半會看不下去,幫我買新衣服回來,是的,這就是我所有的衣服了。我很珍惜必須穿制服的場合,舉凡中學、服兵役等,一直覺得制服很好看,而且跟旁人就沒有太大的落差,心頭也因此踏實,相反地,遇到便服日,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閃避他人的質問。

其實家境不差,只是我很討厭穿新衣服,總覺得掛在身上的東西,應該要更有感情些。我跟許多女生一樣,到國中一年級後就不再長高 (沒打錯,就算日後天天去打球、跳高都沒有用),所以,一套衣服可以從 13 歲一直穿到現在,比方說國中時代的運動長褲與上衣,就穿了十幾年、高中買的牛仔褲也穿到現在 (補了很多次),有的內衣甚至穿了快十年 (有可能超過,以前的質料真好)。從小力行每日換洗衣物的習慣,所以往往相同一套衣褲的組合可以連續數周、數月不換,即使成為上班族後,若無交際應酬或演講,我總是穿著同一套襯衫與牛仔褲 / 西裝褲,在辦公室的空調下則披上外套,這往往是教師公會的紀念服 (來自家母) 或電信局 / 中華電信的操作服 (來自家父)。Purple 說她的同事如果上班不著西裝,會全身不自在而無法寫程式,我是恰好相反,若不穿同一套衣服加上這種公務員的操作服,則會覺得彆扭,反而無法專心設計系統架構、修正問題,所以,下次請避免在小弟穿西裝演講完,請我去 debug,那樣我連敲打指令都會覺得不舒服。我很喜歡家父的操作服,很好穿,而且不會因為寫程式過度而磨破手肘與桌面接觸的部份 (過去已經磨破兩件外套,都是前女友的愛心,真愧對她/它),我也嚮往技術人員為了搶修線路,焚膏繼晷趕工的拼命態度與專業,穿在身上,讓我深以技術人員為榮。

不過,人總會改變的。我突然覺得人生是如此有限,將自己壓迫成此等模樣,儘管自己不高不帥也不上鏡,但想到這輩子似乎沒有花時間治裝過 (買西裝從量尺寸到取件,只花十餘分鐘,生平第一也唯一條自己買的牛仔褲,只試了一次就付款),而且總是一成不變,只要衣服沒穿破,就鮮少換新的;總是太在意過去的記憶,比方說前女友沒帶走的舊牛仔褲,稍微縫補後,我就拿來穿了,或許陷入感傷的情緒,根本就是咎由自取。所以,決定去買一套像樣的衣服。早上,百貨公司一開門,就在店員張羅店面與擺設的同時,徵詢他們的意見,老實說,與其說我在意當下的眼光,不如說只想給他人日後有好的記憶,可能是連自己都說服不了治裝的念頭,打量了幾套服裝後,默默離開門市。

這輩子第三次治裝,雖還沒成功,但適度作點改變應該也不錯。對於自己的期許,希望外貌不揚的我能如莊子〈德充符〉中面貌醜陋無比的哀駘它一般,不表現有某種卓越的才華或技能,但有一種緩和的凝聚力,這才是真正的力量,治裝大概是避免傷害他人視覺感受罷了。
由 jserv 發表於 March 27, 2008 05:39 PM
迴響

剛開始學買衣服跟別人去買是個好方法
多看雜誌也可以...下次我帶你去買算了
不然每次都看到那間台電外套 Orz

momodalo 發表於 March 28, 2008 10:44 AM

恭喜你又上一層樓。穿舊衣服自在,穿新衣服也自在。

suglwu 發表於 March 29, 2008 01:03 AM

原來 jserv 前輩也這樣,

那我們更加不必在意治裝了

華華 發表於 May 18, 2008 07:24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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