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ebruary 07, 2006

每兩對夫婦結婚的同時,就有一對夫婦離婚?

新聞寫作的技巧很重要,《遠見》雜誌第 236 期 (Feb 2006) p.141 提到:
    今天的台灣,每兩對夫婦結婚的同時,就有一對夫婦離婚。
而根據 [2004 年台灣區離婚與結婚的統計] (Microsoft Excel 格式),其統計總和如下圖:

台灣地區的離婚率計算方式,採粗離婚率 (crude divorce rate),即將一年離婚數,除以該年總人口數,取千分比,此算法是國際認可並作為比較的指標。所以從上圖統計可發現,2004 年粗離婚率為 2.8 (千分比),而《遠見》雜誌的記者顯然是透過比較「技巧」的寫作方式,姑且不論這字面的意思,剛剛參考了一些資料: 需要注意的是,粗離婚率與人口結構和出生率,有微妙的關聯性,如果一個國家邁入「老人化」,相對的粗離婚率會較低,這是因為總人數相對提高,而沒考慮年齡分佈的因素,是此,也有專家提出一系列的修正方式。
由 jserv 發表於 February 7, 2006 04:08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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